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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岁退休,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一道坎儿
日期:2007-12-13      中国妇女报 记者于怀清  
 

要解决男女不同龄退休问题,需要有全国性的相关统计数据,需要政府和非政府组织、国内外组织和机构等多方参与,有步骤、有计划、有策略地解决。在过渡时期政府应当出台弹性法律规定,以缓和目前女性提前退休的严峻形势。

在近日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主办的“女性退休年龄及劳动权益保护研讨会”上,参会的政府官员、律师、专家学者等人达成以上共识。

在新的形势下,男女不同龄退休正以新的侵害妇女权益的形式表现出来。据中心律师王竹青介绍,中心已接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被要求50岁退休的投诉达几百起,涉及十几个城市,已成为一个比较普遍并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。

她认为,这一问题引出了一系列法律思考: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界定标准、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退休审批内容应包括哪些、对仲裁和法院不公正的处理结果该怎样予以纠正、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被强迫提前退休的根本原因及对策、如何理解中组部人事部(1992)22号文件及其效力、造成这一问题的症结是否是男女不同龄退休等等。

中国劳动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蔡和平指出,欧洲国家并没有所谓工人、干部的区分,很多国家已实现男女同龄退休,男女同龄退休正在成为世界发展趋势。

 
发布时间: 2007-12-13 打印此页   评论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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