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本报消息 “企业技术管理岗位的女职工应到55岁退休,可很多企业‘一刀切’,让大批有经验、有能力的女职工50岁就回家。”为此,在正在召开的上海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上,来自工会系统的汪兰洁代表等提交了“关于规范企业管理、专业技术岗位女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建议”的议案,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意见制止企业的不规范行为。 据《劳动报》报道,根据《劳动法》有关规定,现行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应为50岁,女性管理、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应为55岁。但汪兰洁等代表调查发现,随企业产业结构和产权结构改革调整,加上大批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,一些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中出现了“一刀切”,将一批管理、专业技术岗位的女职工退休年龄提前到50岁。 调查还发现,企业用两种方法“打擦边球”:一是对岗位性质的认定存在很大随意性;二是某些企业在女性管理、专业技术人员接近50周岁时有意将其调整到工人岗位,从而达到使其50岁退休的目的。 “这些做法侵害了女职工的法定劳动权益,也使有知识、有技能的女性失去了为上海发展施展才华的舞台。50岁至55岁正好是女性家庭负担较轻、技能技术成熟、精力较为集中丰沛的年龄段。”汪兰洁代表告诉记者,女性管理、专业技术人员的提前退出岗位,遏制了她们提升发展的空间,造成了优秀女性人才资源的浪费,也不符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宗旨。 “胡锦涛总书记在2008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上明确指出,中国政府支持工会维护社会性别平等和女工特殊权益,推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。”汪兰洁代表认为,上述现象的存在是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的形象不相符的。 上海市总工会建议,对管理、专业技术岗位的界定、聘用和变动应当经过职代会等民主程序,通过企业规章制度、签订集体合同或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等来明确界定,同时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查。 汪兰洁等代表进而建议,政府部门应出台更细致的执行意见,并要求企业在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,须明确岗位性质。 |